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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安排

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车辆管理规定

发布时间:
2021-05-11 10:5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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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 原教职工机动车辆通行证作废。

2. 在职教职工机动车辆一律停放至海源中路二期地下车库,车辆一律由海源中路学校自动识别系统道闸进出。

3. 离退休教职工车辆信息不录入自动识别系统。

4. 在职教职工必须如实提供自己车辆的相关信息,以便安保人员在需要的时候能联系到车主。

5. 对于在填写车辆信息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行为,一经查实,将上报学校严肃处理,由此产生的安全后果由本人负责。一位教职工名下只能录入一辆机动车。

6. 学校洪源路正大门,科锦路侧门禁止教职工机动车辆出入,只允许学校公车及特种车辆出入。

7. 师生的非机动车辆一律由科锦路侧门进出,一律停放在学校后勤楼一楼车棚,禁止停放在校园地面,一经发现做锁车处理并上报学校。

8. 外来办事车辆一律停放在学校外面,确需进入校园必须经保卫科和相关领导核实方可进入。

9. 在职教职工要更改车辆信息,需先报保卫科核实,核实后再由信息中心录入自动识别系统,每位教职工只能录入一辆机动车辆信息。

 

云南师大附中保卫科

2020年4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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