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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励处分

云南师大附中学生仪容仪表规范

发布时间:
2008-07-23 0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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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云南师大附中学生仪容仪表规范

一、本规范依据《中学生守则》、《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及省内外同级学校相关文件制定。

二、本规范解释权归学生处。

三、本规范如与学校颁发的《德育手册》有不同之处,从本规范发布之日起,按本规范执行。

四、学生穿戴要整洁、朴素、大方。

1.每周一全校同学统一着校服参加升旗仪式。

2.不穿与学生身份不相符的服装(露脐装、低腰裤、乞丐服、内长外短装束、不文明图案的文化衫等);夏天女生不准穿无袖上衣和超短裙;校内任何活动不许裸背;进入教学区,不穿高跟鞋、拖鞋。

3.不佩戴各种饰物(耳环、耳坠、耳钉、项链、护身符等),不化妆、不留长指甲,不得涂抹各式指甲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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